柬埔寨土地高鐵炸彈客案,最高法院今天依照共同殺人未遂罪,判處主謀「胡宗賢」有期徒刑二十年;共犯「朱亞東」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確定。

2013年4月12號上午九點多,高鐵列車上被發現放置了行李炸彈,同天中午,立委盧嘉辰在土城的服務處也發現兩個行李炸彈,雖然民眾及時報警,沒有造成傷亡,但仍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檢警循線追查,鎖定高鐵炸彈客的身分,同時與大陸公安合作,在大陸將有律師身分的胡宗賢以及擔任計程車司機的同夥朱亞東逮捕。一審判胡宗賢22年、朱亞東12年,二審考量胡宗賢認罪,改判20年,朱亞東判刑10年6年,更一審維持二審刑度,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圖:資料照片)


本文來自: https://tw.news.yahoo.com/高鐵炸彈客-胡宗賢判20年定讞-081901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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